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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的就业之痛
把“弱势群体”这样的字眼用在大学生身上,无论如何心存不安。然而所谓“弱势”也有一个相对和绝对之分,看看媒体中关于女大学生就业连篇累牍的报道:“女扮男装”、“学得好不如嫁得好”、“袒胸露背拍下写真集求职”,以及“不结婚恋爱、能喝酒出差”等等的求职哀语,这一话题显然已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这自然与这几年大学毕业生的整体就业形势严峻密不可分。“毕业即是失业”已经不再是危言耸听。而对于女大学生而言,危机还不仅止于此。伴随这种严峻的就业形势的,还有社会中存在着的或明或暗的性别歧视。 1998年全国高校在校女大学生占总数的39.75%,2000年占41.07%,2001年则达到42.14%。今年全国应届毕业生212万人,较去年增加67万人,其中女生约为80万人。 江苏省妇联的一个专题调研显示,80%的女大学生表示自己曾在求职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有34.3%的女生有过多次被拒经历。许多被调查者指出,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明确要求“只要男生”或“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 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提供的2001年大学毕业生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黑龙江省本科男女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83.29%和80.08%,大专男女生就业率分别为53%和46.24%。 除了就业率的差距,女大学生的就业质量也低于男生。有8.3%的女生认为实际签约情况与就业理想不相符的主要原因在于性别本身。女大学生的工资预期也因性别差异被降低,雇佣单位签约时拟付工资低于3000元的女生比例高达78.8%,高出男生11.3个百分点,拟付工资2000元以下的女生占女生总数的64.8%,超出男生14个百分点。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作用的前提下,签约单位对男生拟付的工资水平高出女生11%。 客观的数据无可辩驳地印证着女大学生求职难的主观体验。与日益庞大的就业大军相比,岗位资源尤显稀缺。就业对于天之骄子们来说开始成为一种并不怎么快乐的体验,而身为“弱势群体”的女大学生则尤感就业之“痛”。 痛从何来? 女大学生就业之痛固然与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有关,然而如果要将其与男大学生作一比较,则不得不从整个社会对女性就业的观念和制度性规定谈起。研究第三世界法律的Christine M. Bulger说,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妇女能顶半边天”是流行的口号,性别歧视问题并没有凸显出来;而经济改革之后,这个问题开始困扰着进入2000年的中国女性。女大学生就业之痛离不开这种对于性别差异过分强调甚至存在歧视的社会环境。 (一) 观念之痛 对于许多求职碰壁的女大学生来说,从用人单位口中听到“你要是个男生就好了”是她们最痛恨却也最无奈的事情。招聘台前“只限男性”或“男生优先”的字样令女大学生心寒,而武汉的毕业生江某在应聘时遇上的“必须拉一名优秀的男生‘入伙’方能被录用”的要求则更让人感到一种近乎滑稽与荒唐的愤慨。对于雇用女性,一位部门主管明确地表示:“我不主张雇用女的,她们呀,太麻烦了。她们要结婚、怀孕、生孩子,要承担无穷无尽的家务活。你根本就不能指望她们做什么工作。任何领导都不希望他手下有太多女性。”与此针锋相对,女大学生也使出了同样滑稽与荒唐的“女扮男装求职”的招数。然而,黑白终归是要分明的,与用人单位的振振有辞相比,“女扮男装”的招数显得何等苍白无力! 用人单位对性别的关注和敏感固然有其客观原因,某些特殊的职业和岗位对性别存在特殊要求,而与男性相比,女性在生理上也确实存在劣势。然而过分的关注和敏感形成的歧视就不再是强调一些客观原因所能让人信服的,而是社会的观念使然。其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对于追求经济效益和效率的观念深入人心,既然女性在生理上确实存在不如男性的地方,加上对女大学生“竞争和发展意识弱于男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低于男生”等成见,为企业发展着想,只得尽量避免使用女生。一位企业老总无奈地提到他们曾经高薪招聘的一名当时看来非常优秀的女大学生。在两年之内,该女生结婚、生子占用了大量的工作时间,不仅没有对企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反而破坏了企业整个的工作安排 |